来源:北京商报
消费金融机构金融债发行密集落地中。6月23日,中国货币网数据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消费金融”)披露2024年金融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指出,公司202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发行已经结束,发行总额为15亿元。至此,中银消费金融年内金融债发行规模达到30亿元。
6月,除了中银消费金融外,兴业消费金融股《速8体育》份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消费金融”)也在推进新一期金融债券发行工作,规模同样预计为15亿元。而将时间线再拉长一些,2024年上半年,消费金融通过金融债券融资总规模达到250亿元,发单量、融资规模均创下历史新高。
6月两家发债
在早前的募集说明书中,中银消费金融披露了主要监管指标,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该公司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5.34%、13.68%以及12.24%,同期公司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均高于100%,不良贷款率则分别为2.94%、2.80%和3.47%。
对比中银消费金融这一发行进度,兴业消费金融年内发行的第四期金融债券,也有望迎来快速落地。根据中国货币网,几乎就在中银消费金融披露前述信息的同期,兴业消费金融先后发布了2024年第四期金融债券的系列发行文件、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金融债券的进程更进一步。按照规划,兴业消费金融本期债券基本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增发规模不超过15亿元,起息日为6月25日。
相关文件还提到,最近三年,兴业消费金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发行债券。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兴业消费金融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90%、2.14%和2.49%。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金融债发行密集落地,反映出机构补充资本进程持续加速。金融债发行是消费金融公司补充资本的一种主要手段,拥有诸多优点,一是能够促进消费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二是有利于提升消费金融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
对于公司连续发行金融债的主要原因和后续规划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也向中银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分别进行了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公司回复。
融资规模创新高
完成新一期金融债券发行后,前述两家消费金融机构金融债券产品发行规模再度提升。在年内发布的首期金融债券产品中,中银消费金融募集资金15亿元,当前发行规模累计至30亿元。同期,兴业消费金融已经累计发行三期金融债,发行规模共计55亿元。若按照本次发行15亿元计算,上半年兴业消费金融通过金融债募集资金将增至70亿元。
自2023年人民银行定调消费金融金融债发行“开闸”以来,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密集通过发行金融债券“补血”,不论是发单量还是融资总额较此前均有明显提速。
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包括上述两期金融债在内,年内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等6家消费金融公司合计发行了15单金融债,总融资规模为250亿元。
在发行频次和规模方面,中原消费金融于5月发行1单金融债,发行规模为20亿元;马上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年内发行2单金融债,累计发行规模分别达到25亿元、25亿元、30亿元;剩余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发行数量达到4次,累计发行规模为80亿元、70亿元。
整体而言,年内6家消费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期限多为3年,仅有马上消费金融两期金融债产品期限均为1年,票面利率则集中在2.32%—3%区间不等(兴业消费金融最新一期金融债券票面利率尚未公布)。在募集资金方面,相关机构均在发行文件中指出,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中长期资金,优化公司资产负债期限结构。
此外,综合来看,自2016年消费金融公司首次获批发行金融债券以来,共有7家公司合计发行了36单金融债,总融资规模突破550亿元。而在2024年以前,发行规模高峰期在2020年的130亿元。2024年上半年,消费金融公司金融债发单量、融资总额均创下历史新高。
苏筱芮指出,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专业化的消费信贷机构,年内消费金融公司金融债发单量、融资总额均创历史新高,在消费回暖的当下,有助于经营良好的消金公司以多元融资渠道筹集低成本稳定资金,从而更好地为实体经济进行服务。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消费金融行业在促消费等宏观政策利好影响下,发展更加迅猛。”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评价称。
多渠道补充资本
一直以来,持牌消费金融机构都在追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构筑业务发展的资金“护城河”。除了聚焦于中长期资金的金融债外,消费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方式包括股东增资、同业拆借、信贷资产证券化(ABS)以及银团贷款等多类。
相较于其他融资方式,金融债券凭借周期长、利率低等特点受到从业机构的青睐,但同样也面临较高的准入门槛。
Wind数据显示,在已开业的31家消费金融公司中,仅有9家机构获得人民银行同意发行金融债。除了前述6家消费金融机构外,还有捷信消费金融、哈银消费金融以及中邮消费金融拿到“入场券”,其中后两者尚未真正发行金融债券。
谈及金融债券的发行难点,苏筱芮指出,金融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牵扯机构类型众多,会有银行、券商等机构担当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还有评级机构对机构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相应评级。为保障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良性、可持续发展,监管对从业机构的盈利能力、内控治理以及合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诸多要求。
苏筱芮预计,2024年下半年,消费金融机构在多渠道补充资本方面将继续加大力度,获批发行金融债券的机构将在人民银行许可的额度范围内,完善金融债券发行工作。
在王蓬博看来,金融债发行“门槛”高,但优势特征也十分明显,对消费金融公司而言可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并降低利率风险敞口。“由于金融债发行的门槛限制,还有可能会加速消费金融行业分化,头部机构资金实力将更加充沛。”王蓬博表示。
北京商报记者 廖蒙
责任编辑: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