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协同联动、统筹谋划、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交通运输动力绿色低碳替代,强化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保障等重点任务,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基本建成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等发展目标,为加快交通强国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决策部署,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供坚强支撑。
《指导意见》围绕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燃料供应、产业培育、要素保障等领域部署了8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协同,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衔接互动,统筹规划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体系。
二是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用地用海等支撑保障,鼓励交通与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同步开发、同步招商,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项目核准(备案)流程。
三是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铁路、公路、港口航道和枢纽场站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四是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增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弹性,提升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应急能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协同互动。
五是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动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铁路机车车辆、汽车、船舶等运输装备,推动新能源航空器应用推广,推动绿色低碳邮政快递发展。
六是构建安全可靠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体系,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能力,逐步完善《极速赛车精准人工计划》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储运加注网络。
七是培育现代化产业融合体系,鼓励新模式推广及新兴产业孵化,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产业补链强链。
八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支撑保障政策,加大资金要素支持,加强标准规范支撑,推进科技创新,强化试点引领,组织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启曜”行动和“乘风”行动,推动各地因地制宜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开展光伏、风电开发利用,建设一批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创新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