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7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4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张平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称,2008年上半年至2023年12月,被告人张平利用担任贵州省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贵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融资贷款、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7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平的刑事责任。
庭审《球彩官网》中,张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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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含英 【编辑:宋高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