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的一份司法意见指出,审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案件,要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有效遏制资本市场“洗绿”“漂绿”不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当日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这份司法意见分为六个部分24条。
其中,第一部分是司法服务“双碳”工作的原则要求,第《同搏网》六部分是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重点对人民法院审理的涉碳案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自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各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或审判组织2426个,设立南京、兰州、昆明、郑州、长春、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构建有助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案件归口审理制度,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