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声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丽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声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丽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刘声向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物业集团2019年-2021年长效激励清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激励领导班子着眼于公司转型升级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方案》,激励周期为2019-2021年。现长效激励约束方案已到期,公司根据整个激励期内的经营业绩、战略目标、人工效能等长效激励约束方案约束指标的完成情况,按规定清算激励期长效激励额度,并核算分配和递延额度。
经关联董事刘声向、王航军回避,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1年度长效激励奖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方案》规定,经核算,公司2021年度长效激励奖金的提取条件已经达成。现提请根据2021年度高管考核结果,结合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方案,兑现2021年度的长效激励奖金。
经关联董事刘声向、王航军回避,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2年度长效激励递延奖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方案》规定,经核算,公司已达成2022年度长效激励递延奖金兑付条件。现提请根据激励期内各年度高管考核结果,结合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方案,兑现2022年度长效激励递延奖金。
经关联董事刘声向、王航军回避,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3-25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10月24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涛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物业集团2019年-2021年长效激励清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依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方案》约定,激励周期已到期。公司根据整个激励期内的经营业绩、战略目标、人工效能等长效激励约束方案约束指标的完成情况,按规定清算激励期长效激励额度,并核算分配和递延额度。长效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已经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审核。长效激励额度、递延额度等的核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董事刘声向、王航军在董事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1年度长效激励奖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兑现2021年度的长效激励奖金包及高管年度个人EP奖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奖金的支付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刘声向、王航军在董事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2年度长效激励递延奖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兑现2022年度的长效激励递延奖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奖金的支付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刘声向、王航军在董事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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